顯示具有 林志玲條款 標籤的文章。 顯示所有文章
顯示具有 林志玲條款 標籤的文章。 顯示所有文章

2011年6月19日

林志玲條款

林志玲條款
標籤: 林志玲條款

名模林志玲的抗稅風波還沒結束,可望出現轉機,因為財政部賦稅署今年增訂「林志玲條款」,把模特兒列入表演人。依規定,收入扣掉45%後再報稅,林志玲得知後表示欣慰,講到藝人報稅,今年綜藝圈的報稅大戶,依然由胡瓜蟬連,第三名的陶晶瑩,則成為女主持人之冠。

網誌存檔

Yahoo bot last visit powered by MyPagerank.Net